四川广汉鞭炮厂事故频发,各级工会无动于衷

2020年7月8日晚上,四川德阳广汉市金雁花炮厂发生一起火灾爆炸事故。该花炮厂四方离周边村庄距离不超过300米。事发时,工厂正停产放假,只有一名技术员和门卫留守。花炮厂先是燃烧着火,消防接报赶往灭火,一小时后又引发爆炸,爆炸波及附近民居。当地政府调派10个消防救援站32车前往现场。最终疏散现场周边四个村群众约7100余人。7月9日,德阳市政府应急管理局公布调查结果,事故原因是库存硝化棉在高温天气下自燃,进而导致引火线爆炸。该事故共造成2名消防员重伤,4名村民轻伤。其中一名消防员李义奎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德阳市总工会:行动要等政府批准、统一调配

7月9日,也就是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中国劳工通讯(CLB)负责人韩东方立即致电事发所在地的广汉市总工会及上一级工会德阳市总工会,了解工会有没有及时介入该起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花炮厂企业工会在事故之前有没有看到安全生产的潜在因素,并根据工会监督安全生产的职责提出建议、督促工厂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地方总工会如何监督类似花炮厂这样的高危工厂履行安全生产规范,保护职工权益。

广汉市总工会工作人员告诉CLB,这家成立于2006年的金雁花炮厂有企业工会,其他具体情况要稍后回电话说明,但最终我们没有等到工会的回电。

德阳市总工会负责安全生产的经济技术部门工作人员小赵告诉CLB,事故发生之后,只有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进入了事故现场,其他部门如工会都还在等政府的通知,要政府允许进入,工会才能参与进去。CLB进一步询问,金雁花炮厂的企业工会过去在对工厂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过程中,有没有发现过这次事故可能发生的一些潜在因素?德阳市总工会表示并不了解这些情况,“所有的信息必须以政府那边发布的为准,我们没有任何一个渠道能够了解到这些东西”。该起事故造成2人重伤、4人轻伤,对此德阳市总工会表示,伤者刚刚做完手术,工会还无法去探望。工会人员强调这也要等政府批准,“我们工会的职责,就是对职工善后的这些,都要以最后的政府这边来为准。所以说,我们下一步要等到市委市政府统一调派”。

CLB建议,德阳市总工会其实可以不必通过政府、而是通过工会系统来了解情况。例如,德阳市总工会可以通过金雁鞭炮厂的企业工会,找到工会主席和工会委员,总工会就可了解情况,看是否有职工受到影响、需要工会帮助,尽快搞清楚状况也便于工会吸取事故的教训。但工会经济部小赵强调,这该由广汉市总工会全权负责,如果需要了解情况,建议CLB直接联系广汉市总工会。德阳市总工会目前对事故状况、企业工会状况、影响职工状况一无所知,“一切的信息,往外报送的这些,全部是要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来对外宣布。所以我们现在任何的东西都无法知晓”。

花炮厂发生安全事故之后,消防部门接报立刻做出了反应,应急部门也很快做出了反应,政府成立了专家调查组给出初步结论,但唯独工会岿然不动,没有做出任何反应——不管是鞭炮厂企业工会、广汉市总工会、德阳市总工会,似乎都既到不了现场,也安于“不接政府指令就不去现场”的状况。这些工会等待政府的指令安排,却忘了工会的基本职能和工会工作者的身份。工会作为工人的代表组织,应该时刻心系职工的权益,哪里有劳资纠纷、哪里有安全事故,工会就应该及时去了解情况并代表职工的利益。

广汉市总工会:忙于“积极投入乡村基层治理”

当工会对安全事故不闻不问时,工会究竟在做些什么呢?翻查资料可见,今年5月21日,四川省总工会二级巡视员陈黎曾经来到广汉市德阳国家高新区,由德阳市工会和广汉市工会陪同,调研职工劳动保护工作。陈黎强调,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只要有生产,工会就要参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尽管鞭炮行业是广汉市的经济重点行业,又是生产高危行业,但德阳市总工会却告诉CLB,陈黎一行人并未被安排到鞭炮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调研。至于为什么不安排省总工会人员到鞭炮行业了解安全生产状况,工会要求CLB给省总函件,经省总同意才有相关信息对外发布。

时隔一月,6月30日,也就是鞭炮厂爆炸事故发生的前八天,广汉市总工会曾经举办庆“七一”主题党日活动。广汉市总工会工会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孙长翠在活动上分享心得,强调工会干部要“引领职工会员积极投入乡村基层治理工作”,以及工会系统要“坚持搞好‘亮身份·做表率·促振兴’主题实践活动”。CLB就此疑问,工会是否应该更多地参与企业基层治理,搞好安全生产监督维护者职工权益,而非乡村治理?如果工会花费了太多时间在乡村基层治理工作,那岂不是会耽误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会系统是否应该强调在企业里“亮身份、做表率、做好安全生产”,而非在乡村工作做表率?工会经济技术部是不是可以从工会领导那边争取来多一些人,来参与企业基层治理、安全生产,而不是乡村基层治理工作?对于这些疑问,德阳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的工作人员不敢回答,多次表示没法做任何答复。

金雁花炮厂事故频发,各级工会无监督

广汉市此次造成6人伤亡的金雁花炮厂并不是首次爆出安全事故。该公司前身是创建于1981年的广汉市鞭炮厂,于2006年成立金雁花炮有限公司,由谢祥贵全资持股。谢祥贵曾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聘为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专家。多家媒体搜查企业资料后发现(例如:新华社每日经济新闻红星新闻南方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金雁花炮厂多年来因人身伤害、安全检查问题、安全生产事故等多次被安监部门行政处罚、被受害人告上法庭。

2010年,金雁花炮公司的一款产品在工商部门抽检中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点火引火线的引燃时间”。

2017年,重庆居民沈某某燃放金雁花炮公司生产的“金雁”牌花炮时,花炮爆炸时致伤其左眼,将该公司告到法院索赔57万余元。因为花炮产品存在缺陷致人炸伤左眼,法院判决花炮公司赔偿45万余元。

2018年3月19日,因“向检查组提供了虚假入库手续”的违法事实,金雁花炮厂负责人柴畅被原广汉市安监局处以警告处罚。

2019年1月21日,金雁花炮厂发生一起燃爆事故,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2019年2月15日,金雁花炮厂和自然人邓日辉因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导致1月21日燃爆事故,分别被广汉市应急管理局处以1.6万元和5000元罚款。

2019年7月,广安市安监局的另一份行政处罚公示中,金雁花炮厂再次上榜,原因为某工人的违规操作而导致一起燃爆事故。

2020年3月23日,金雁花炮厂的烟花生产区称量工房存在违规存放烟花生产原料,涉嫌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被四川省德阳市应急管理局进行立案处罚。最终,给予该公司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

在同一个鞭炮厂多年来上演“安全检查——发生安全事故——惩罚检讨——再发生安全事故”这一个循环时,企业工会、地方工会对于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参与的效果又如何呢?工会的参与度可以说是零。

作为当地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企业,金雁花炮厂屡次被处罚,市政府屡次督导检查,但工厂在事故频发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复工复产,最终又一次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工厂频繁发生安全事故,不仅源于执法部门执行不力,也应当“归功”于企业工会、地方工会多年来对工厂安全生产的监督失职、履责不力。

为了逃避责任,地方总工会甚至不敢安排省总工会巡视员到最需要安全生产检查的高危行业如鞭炮厂调研。一方面,屡次发生事故的工厂缺乏安全监督、工会对此不理不问;另一方面,工会干部却热衷于分享工会如何引领会员投入乡村基层治理,而非参与企业的基层治理,令企业的安全生产落实到位。

这些工会干部未能履行工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责任,却也没有一次受到问责追究。这就导致了工会系统习惯性地不作为——事发前,各级工会对监督企业安全生产不负责任;事发后,工会系统也未能及时了解情况、介入解决,反而心安理得地等待政府宣传部门发布统一口径的报告。

工会长期躲在政府行政部门之后,对于监督安全生产无所作为,也就失去了主动思考、主动作为、主动履责、防患于未然的能力。对此CLB必须指出,中国多部法律明确规定了各级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必须履行监督责任,而工会作为工人的利益代表者,应该组织和代表工人,发动工会会员,在工作现场监督安全生产。鞭炮行业作为广汉市重要的经济收入来源,工会应当在所有鞭炮企业重点建立工会。同时,四川花炮厂频繁发生的安全事故警示,四川省各级工会必须改掉不作为的惯性,负担起监督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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