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0日至11日,因参与罢工而被解雇的 70 名东莞诺基亚制造工厂(以下简称东莞诺基亚)员工诉厂方非法解雇一案在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开庭审理。工人们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在仲裁庭上表示愿意与厂方调解,诺基亚方面则拒绝调解。
庭审于2月10日上午开始,双方就工人行动的性质、适用法律和解雇的合法性展开辩论,并对相关证据进行了质证。庭审一直持续到2月11日下午,仲裁庭并未当庭作出裁决。
诺基亚拒绝谈判的请求
负责代理此案工人的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律师段毅说,工人是在要求厂方谈判、协商未果,且工厂工会不作为的情况下才进行罢工行动,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他还指出,诺基亚新的《员工手册》的更改,导致了劳工合同的执行条件发生变更,在管理层拒绝谈判、协商和工会不作为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拒绝履行劳动合同。
诺基亚方面没有回答为什么拒绝工人在罢工前提出的谈判和协商的要求等重要问题,辩称工人们无视表达诉求的正常途径,而采用过激行为表达诉求,违反了工厂纪律,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厂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庭审期间,段毅强调公司管理制度只适用于个人,而工人们进行的是集体行动。诺基亚方面则认为,工人是松散的个体,而违反公司纪律是个人行为。
在庭审开始之前和结束之后,工人们两次通过其代理律师向诺基亚表达了愿意调解解决的意愿,但诺基亚称方面均以“已雇佣替代人员,不具备恢复劳动关系的条件”为由,拒绝了工人们的调解请求。
拒绝谈判引发罢工
2013年9月,在微软宣布并购诺基亚手机业务之后,东莞诺基亚出台了《员工手册 2.0 版》(草案),规定厂方可以单方面解释《员工手册》,同时削减了员工夜班补贴和夜班加餐等福利待遇。此举引发工人不满,并要求厂方与进行谈判,同时向厂方递交了请愿书,但厂方均未作出回应,最终导致了罢工的发生。
2013年11月19日至25日,东莞诺基亚厂区发生了持续一周的罢工。工人们打出横幅,称“工人不是商品,不是资产更不是奴隶,请不要出售我们。我们是有尊严和人权的!”,并要求取消《员工手册》变更,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据工人代表称,罢工规模曾一度扩大至三千人,但随着核心参与者们先后被隔离在厂区之外,大多数工人之后逐渐开始复工。
罢工事件之后,东莞诺基亚以工人缺勤为由,在几天时间里解雇了 213 名工人,其中 70 人开始联合维权。
此案工人的另一代理律师孟凡琦表示,这批工人的主要诉求并非经济赔偿,而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期望在恢复劳工关系后能够与厂方继续谈判。
孟凡琦同时介绍,国外的企业并购时都会有工会代表员工表达意见,探讨员工的福利问题,但中国的情况并非如此,东莞诺基亚的罢工问题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当并购发生时员工的意见没有得到充分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