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期 河南多地公交司机被欠薪,工会应做工人利益代表者
2022年01月31日一年半前,2020年7月,河南省平顶山市公交公司员工曾上网发帖说,累计被欠了6个月工资。员工在帖子里说:“天天上班,半年没工资,还让职工活命吗?”当时平顶山市交通局回复承认拖欠工资,并说公交公司正在向政府申请资金专门用于补发工资和生产费用,届时拖欠工资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
15个月后,2021年11月,平顶山市公交公司司机和后勤共一百多人,再次因被拖欠工资,聚集在公司门前讨薪。从网上视频可见,几十名员工和家属坐在平顶山市公交公司正门口讨薪,也有人站在公司新购入的“黑金刚”电动公交车前和领导理论。
当时,网络媒体引述现场一位参与讨薪的司机说:“拖欠司机8个月工资,拖欠后勤人员一年多,社保只交到2017年,大家生活都非常困难”。报道后面有来自其它地方的公交司机跟贴说也被拖欠工资,其中河北邯郸和霸州公交公司拖欠四个月工资,哈尔滨公交集团拖欠三个月工资,延安公交拖欠三个多月,河南汝州公交公司的司机更长达9个月没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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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地方工会是否知悉此事并代表公交公司职工维权,中国劳工通讯(CLB)依次联系了河南省平顶山市公交工会(行业工会)、平顶山市总工会(办公室、权益保障部)、平顶山市公交车公司工会(企业工会及工会主席召主席)、平顶山市建设工会(办公室及建设工会主任孙强)。
其中,平顶山市公交行业工会表示,公交行业不属于公交工会,“行业划分没划分到我们这一块儿”,推荐我们联系平顶山市总工会。
平顶山市总工会办公室表示,公交司机归建设工会这个口,推荐我们联系建设行业工会。
平顶山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认为此事应该找办公室,也留下CLB的联系方式请相关部门回电话。
平顶山市公交车公司工会员工谢先生坦承工会对此知情,“工会都了解完了情况,然后也给职工积极做工作”,不过谢先生也认为,公司工会无法改变公司和政府的政策。
公交公司工会主席召主席回复此事正在解决当中,“市委现在领导答应了解决一部分”。对于工会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召主席认为不能说是工会作用,强调“是市委市政府他们解决的,政府研究解决的”,并要求CLB联系平顶山市委宣传部统一答复。
平顶山市建设工会虽然知道并全程参与了协调,但工会主任孙强称不方便透露任何信息,指出“现在我们这儿有规定,凡是涉及到这方面的,我电话里面没法告诉你。”
此外,CLB有见于网友反映河南省还有多个地方公交公司欠薪问题,分别联系了河南省汝州市总工会、河南省驻马店市总工会(职工帮扶中心、职工法律服务中心、女工部)、驻马店市公交城建工会(行业工会)、驻马店市公共交通公司办公室、驻马店市公共交通公司工会(办公室)、驻马店市平舆县公交公司、驻马店市遂平县公交公司、驻马店市确山县公交公司等,向这些地方具体了解当地公交司机及后勤人员是否有被欠薪,工会能否代表工人出面。
其中,汝州市总工会工作人员都被抽调到“创建文明城市”当志愿者;
驻马店市总工会表示没有公交公司职工向工会反应欠薪,市工会法律权益保障部正“为了创文创卫,穿着红马甲在路上值班”;
驻马店市公交城建工会表示本市不存在欠薪,要求CLB“通过正规渠道问吧,你的身份我跟你核实不了”。
驻马店市公交公司工会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有个一个月、两个月没发,缓发,有缓发这个现象。”而工会办公室另一名工作人员则表示不清楚司机们是否被欠薪。
平舆县公交公司表示可能会晚发,但不会欠薪,“财政有钱,我们就按时足月发放……虽然有的时候也欠薪,但是年前基本上全部都能补齐”。因为统计绩效,司机们的当月工资会在一个月之后才发。11月时,平舆县司机已经拿到了9月份的工资;
确山县公交公司指公司“有钱就发了,我们没有拖欠工资”,员工每月15号能拿到上个月的工资;
遂平县公交公司没有回应。
CLB一圈电话打下来,不能说是了解了全部的情况,但也可以看到,河南省不同地方存在着公交司机被欠薪或工资缓发的问题。就此,各级工会应该尽快代表工人,与公司谈判解决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问题。工会也应该约谈政府,要求政府不要指派工会做非本职的工作,并提出改善公交行业工人福利待遇的政策建议。
平顶山市工会:工人长期被欠薪,工会应保工资稳定派发
平顶山市公交公司已经多次拖欠工人工资。早在2020年7月2日,平顶山公交公司的员工已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发帖反映“平顶山公交拖欠工资很严重”一事。据反映,平顶山公交公司负债率已经高达180%,公司后勤人员和司机均被拖欠了大半年的工资。
半个月后,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承认欠薪属实,指市公交公司后勤职工工资2019年10月份至发帖时一直未发,欠9个月;一线驾驶员工资2019年12月、2020年2月至发帖时未发放,欠驾驶员6个月工资。回复也指出欠薪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导致营运收入比同期减少85%,又因公交票价降低、优惠与免费政策加大、各种补贴滞后等因素导致公司资金紧张、运营困难。平顶山市公交公司承诺会在月内补发工资。
一年多前,欠薪已经发生并严重影响员工生计。如果当时平顶山公交公司工会能够就欠薪问题与公司保持沟通,要求公司在经营出现困难时优先发出员工的工资,并针对可能持续出现的欠薪做出预备方案;如果平顶山市建设工会和平顶山市总工会能够及时了解已发生的和潜在的欠薪问题,支持平顶山市公交公司工会以员工为本,要求公司优先发工资和交社保,并就公交公司的经营与成本问题向市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可能平顶山市公交公司不会一再资金困难,可能公司后续的欠薪问题至少不会拖延一年多甚至变本加厉。
可惜,当CLB于2021年11月联系平顶山公交公司工会时,公司工会员工说,不光一线司机,工会作为后勤员工至今也已经有八个月没有拿到工资,在生活上无论是对孩子上学还是老人就医都有极大影响。
平顶山公交公司工会:这个啊,咱工会也都了解完了情况,然后也给职工积极做工作,然后也知道这个情况。因为这个,拖欠工资不是一个月两个月,因为现在后勤都(拖欠)四个月,以前是(拖欠)七八个月,这边一直对这个情况都比较了解。
工会员工无奈地指出:“咱们这个一个是遗留的包袱,另外一个再加上政府那只是一部分,感觉还是,咋说呢,窟窿比较大,一下子也不好解决这个问题”。他说其实拖欠工资的问题疫情之前就已经开始了,不过那个时候也就仅仅拖欠两三个月的时间。
自从2019年7月1日平顶山政府方面将公交车票价统一由两元减半到一元后,开不出工资的状况就越发严重。平顶山市政府对于公交票价一元的宣传相当正面:“政府给力惠民生,生在鹰城(平顶山)有福气”“这个必須得点赞,以后不开私家车,就坐公交车”“公交一元票制夠便宜,乘坐起來真省心”“一年能节省600多元”……政策无疑方便了市民出行,却令公交公司入不敷出,更是把公司拖进了发不出员工工资的窘境。
公交公司工会员工认为,“在疫情之前,一线的工资拖欠,但是还不是太长,就是最多是两个月、三个月。但是受疫情影响了之后,再加上企业的调价,由原来的两元票制,政府让调整到一元票制。对我们收入平时来说,就是客流量各方面,这个影响也是比较大的。”
就此,CLB追问工会工作人员,在政府制定调价政策的时候,是否有征询过公司工会方面的意见。他回答称虽然有征求过意见,但是决策其实在上面,工会没有办法。
CLB:像这种公交公司,票价基本上是唯一的、或者是最大头的收入。那像这种唯一的最大头的收入,直接影响到公司盈利,当然也直接影响到公交司机、包括后勤、包括整个员工的福利待遇啊、基本工资的发放。那政府在做出把票价砍一半的这种决定之前,有没有征询这个比如说工会的意见呢?
平顶山公交公司工会:企业做出任何决策上,包括这个,都会在公司里面有,也会征求工会和职工群众的意见。但是这个决策层还是在上面。
工会工作人员可能是出于员工的心态,对于公司的决策只敢听、不敢问,有了解、无参与。其实,作为工人利益的代表,工会必须在企业的经营状况发生改变时,着重保护工人的合法权利和福利待遇不被影响。工会有义务督促公交公司,在财务状况不佳时公司应优先保障工人的工资待遇稳定,也可以提醒公司在做出重大决定时无论如何不能牺牲员工的福利为发展的代价。
仔细看看,平顶山公交公司是真的没有钱吗?似乎又不像,因为我们从平顶山市新闻中看到,该市刚刚在2021年9月投入运营了50辆“黑金刚”新能源公交车,而全市总计將更新200台新能源公交车。难怪有讨薪的司机质疑公司“有钱买新车,没钱发工资”。既然公交公司说“成本倒挂”,那又为什么能够一方面大手笔购入新型公交车,一方面又令司机们几个月发不出工资呢?公交公司这一系列的操作,实在令人匪夷所思。工会有义务了解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并向工人公布,以释除员工的疑虑。
当平顶山市公交公司已经欠薪多次、工人讨薪跨越数年,作为同样被欠薪的工会人员,理应在了解到公司的经营状况后,尽早将公司入不敷出的问题向员工大会反映,并提议由工会和公司沟通谈判,要求公司资金必须用来保障员工按月发工资。如果公司无法做到按时发工资,工会应该积极采取行动令公司承担自己的法定责任。
面对政府做出影响公司收入的半价决策,工会也应该提请政府注意,相关补贴必须迅速到位,政府慷慨定价就必须积极担起兜底责任,保证公交公司员工按时拿到薪水。
平顶山市这种“欠薪-讨薪-再欠薪-再讨薪”的状况继续演变下去,会变成一个恶性循环,最终会发生什么后果?无人能料。究其根源,是工人常常被当成发展过程中最容易牺牲、不需要优先考虑的代价。
无论是平顶山市公交公司前线司机还是后勤员工,工资一被欠就是几个月,社保则是多年不交。如果公司不欠薪,就不会有工人讨薪。如果公司经营不善但是选择优先发出工人工资,工人也不会忍无可忍。正常人都无法生活下去,这才有聚集讨薪。
平顶山市总工会网站上发过《平顶山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2021年工作要点》,说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近职工群众身边、走进职工群众心里”,要“牢牢掌握工会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要“健全实施意识形态情况通报、风险防控、管控处置督查考核制度”,等等。这类云山雾罩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句子还有很多。可就怎样落实习近平曾经要求的“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却连半句话都没有提到。
当CLB就司机讨薪询问平顶山市各级工会,遇到的工会多数都是不知情和推给其他工会。而参与协调的公司工会和建设行业工会则要求CLB联系市委宣传部统一答复。公交司机讨薪已经不是秘密,工会如果出面代表工人与利益相关方沟通,更是一次大好的宣传机会,令工人知道工会是可以信赖的,工人应当加入工会并在有需要时寻求工会保护工人利益。
CLB希望平顶山市公交公司工会、平顶山市建设工会和平顶山市工会能够从本次讨薪事件开始,积极介入工人事件,代表工人的利益,确保工人工资稳定、社保正常缴费,同时也以此次事件为鉴,在各个工作场所防消除欠薪隐患,让欠薪不再发生,让讨薪不再出现,工人能够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
汝州工会不务正业齐当“志愿者” 《民法典》学习成效不彰
在平顶山市司机讨薪的帖子下,各地公交司机都反映自己遭遇到类似的问题,让我们知道公交欠薪并非只是平顶山的个案:
“河北邯郸万合集团十公司四个月没有发工资了。
吉林省四平市更严重三千块钱还不开资。
黑龙江省哈尔滨公交集团八月份工资还没开呢?公交集团大楼装修的可漂亮了,每个办公室都安装了空调,就是不开支啊?
延安公交拖欠工资三个多月什么时间发工资?
霸州公交也已经四个月没有发工资了。
汝州市公交公司的司机师傅们己经九个月没有发工资了,多么希望领导们能重视一下吧,家庭的生活开支及学生们的学费怎么办?
驻马店4个月不发没人敢说一句话,这一般都是直接走人。”
CLB挑选了同在河南省的几个地方来了解公交司机被欠薪状况。汝州是平顶山的下辖县级市,CLB在2021年11月打电话到汝州总工会维权部,期望了解汝州市公交司机有无被欠薪,如果有欠薪则工会能否代表工人讨薪。不过,当天整个工会只有一名工作人员值班。细问之下原来当天整个工会为了汝州创建文明城市的验收,统一在工作时间上街做为期两天的“志愿者”工作。
据称,为了汝州市创建文明城市验收工作,各个单位都要以承包小区的方式上街进行“志愿者工作”。汝州市广播电视总台称:“来自全市各单位的志愿者们头戴‘小红帽’,身穿‘红马甲’,活跃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居民小区和窗口单位,充当起创文宣传员、文明劝导员和交通协管员,他们进社区、进村居、进公共场所开展卫生清理行动,宣传相关创文知识,以实际行动为创文、创卫贡献力量。”
无独有偶,CLB为查询司机欠薪而联系驻马店市总工会时,市工会法律权益保障部也正“为了创文创卫,穿着红马甲在路上值班”。
且不提工会工作者干志愿者工作时是否仍然受薪,单从工会职务来看,以上这些事情无论哪一样似乎都和工会本职工作没有任何相关。《工会法》明确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各工会组织在众多职责中,最基本的职责是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也可以说是工会的第一职责。而志愿者工作并不属于工会的法定职责。
创建文明城市对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提升自然是好事情,但如果工会工作者在正职工作时间内从事志愿者工作,其实是占用了工会服务工人的时间,也违背了工会工作者的初心。如果这期间有讨薪工人找上工会,就没有人能帮助工人及时了解问题和代表工人出面解决。如果汝州市司机们和驻马店市司机们仿效平顶山市司机,去公司门口讨薪,那么正在当志愿者的这些工会干部们也没有可能立刻赶到工作现场了解情况并进行劳资谈判。
放着工人需求不管,跑去从事非本职工作,这可能是部分地方工会长期以来既不为工人所知、也不被工人求助和寻求代表的缘故。实际工作中,工会这种“不在岗”的状态并不少见。从CLB与一些工会的通话来看,很多地方工会干部经常被抽调去扶贫下乡、做志愿者。
一些工会自身也处在一种似有还无的状态之中。法律赋予的集体谈判、代表维权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部分工会往往只会等待上级指示,不会主动参与,转而还要把工人事务依次推给人社局、司法部门和应急局。
长此以往,工会逐渐被政府有意无意的忽略,工会不代表工人利益去参与政府决策,工人事务中不见工会替工人出头,工会就慢慢边缘化成了别人眼中的“闲差”,甚至连问责都轮不到工会头上。很多工会工作者如同老干部一样坐办公室,倒也乐得清闲,不做事就不会出错、也不会被问责。
当政府也认为工会就是个闲差,偶尔抽调去做“志愿者”,清理清理垃圾、打扫打扫街道也就变得顺理成章。可这其实是不务正业,而工会久而久之也忘记了他们的代表身份和职责。最终又会回到“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的老路上。
工会必须把代表工人利益、保护工人生命安全并解决工人急难愁盼的生计问题放在最前,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为工人办实事、讲政治,而不会变成习近平批评的“对思想政治工作嘴上喊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状况。
在志愿者工作这种脱离工会本职的忙碌之外,汝州工会有没有做好本职工作呢?
汝州工会网站上报道说,2021年1月《民法典》正式实施,汝州工会在“全市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中掀起学习《民法典》的热潮”,全市各基层工会“积极响应,踊跃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截止1月26日,汝州市各基层工会已完成注册并参与学习已达16209人,超额完成了市总下达的6000人任务数”。
目前很多工会为了应对上级所布置的“组织入会指标”和“学习活动指标”而疲于奔命,甚至连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都没有。汝州基层工会完成注册参与学习《民法典》的共有16209人,那么这其中有没有当地公交工会的职工呢?如果有的话,工会又从中学到了什么?
《民法典》作为“社会的百科全书”,为工人权益保护也提供了更为充分的实体法依据,与工会的实际工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中,法律对于职场性骚扰、企业用工管理、农民工欠薪等问题作出了指导,也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支持依法维权提供法律依据。如果工会组织职工学习了《民法典》,能不能根据《民法典》及劳动法及时维护职工的权益呢?
再看汝州工会2021年7月的宣传,汝州市总工会荣获“七五”普法先进集体荣誉,受到省总工会的表彰。其中提到工会“推动劳动法律法规落实执行,引导职工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稳定了职工队伍,为汝州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既然汝州工会已经将《民法典》学习得广泛透彻,又推动了劳动法律法规落实执行,那么,为何汝州市还会出现公交司机长期被欠薪而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呢?
工会工作要脚踏实地深入基层,不是开通几个微信群、公众号就完成了宣传工作,也不是动动手指完成注册就叫做学习了法律法规。从汝州市工会的例子看,工会工作者可能往上级报的指标数字很漂亮,实际上却不在工作现场——不光不在办公室、不在工人身边,还要被抽调去做无关本职工作的“志愿者”。
工会如果真的组织职工学习了法律,更进一步推动了法律法规的落实,那么想必无论是职工还是基层工会工作者都会在发生欠薪时了解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也必然会找到工会协助,并要求工会出面代表工人解决欠薪问题。
驻马店工会讨论集体协商 何不借机帮公交司机维权?
河南驻马店的公交司机可能与平顶山有着相近的被欠薪情况,见到有司机在网上说“驻马店4个月不发没人敢说一句话”,CLB致电驻马店工会了解情况,却发现工会也处于不在岗的状态。
CLB先将电话打到了驻马店市总工会的职工帮扶中心,工作人员称其负责医疗互助,推荐联系职工法律服务中心。但接电话的是负责法律咨询的律师,对方称并未收到公交公司员工的欠薪咨询。当我们把电话打给职工法律权益保障部时,对方回复该部门正为了创文创卫,穿着红马甲在路上值班。
据驻马店工会网站报道,2021年9月23日,驻马店市总工会召开了2021年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各县(区)总工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发挥产业工会作用,积极与企业或企业代表组织开展协商”。值得注意的是,市总法律和权益保障部部长也参与了会议。既然集体协商工作已经开始推进,也讨论了“今年以来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建议”,那这其中包括正发生欠薪的公交公司的集体协商工作吗?
就在公交司机集体讨薪的第二天,2021年11月2日,驻马店市总工会网站报道说,工会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总主席张怀德要求“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同时要求“工会系统和工会干部带头学,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并要求“与当前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要求工会工作“标准再高一点、要求再严一些”,要“成为职工最依赖的娘家人、贴心人”。
假如工会真的能够带头,工作标准高又严,那么,相信当河南省各地公交公司同一时间出现欠薪问题,更在平顶山出现司机集体讨薪事件之后,驻马店市工会应该能够抓住这个机会,走到工人当中去,组织工人并代表工人的利益与企业沟通。如此一来,工会就能把集体行动的危机变成集体谈判的契机,代表公交职工与公交公司展开集体协商谈判,将欠薪的问题转化成良性沟通和协商之道。
解决欠薪问题 工会应有作为
今年春节前后,欠薪问题仍然持续,讨薪事件处处发生。相信这并非是各地工会所愿见到的状况。2022年1月起,新《工会法》修订生效,工会的职责得到进一步完善。修订后的工会法第六条特别强调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以及“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等,推动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职工劳动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同时,修订后的《工会法》第三十九条指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会议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保护和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
工会回归到工人的代表者身份,就是回到本职工作岗位,为工人服务,为被欠薪的工人追讨工资,为讨薪的工人找企业谈判,协调劳资冲突,化集体行动为集体谈判。针对政策影响公司经营问题,工会可以进一步与相关部门协商管理问题,提供政策建议,并推动政策改变是为了更多工人的福祉。
具体到公交车司机被欠薪乃至其他公司欠薪问题,工会可以依据《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要求公司在做出重大经营决策时要听取工会的意见,在公司经营状况有变时工会应尽早介入商讨和保障员工的切身利益。此外,产业工会和市总工会也可以及时介入并针对相关行业的经营困难向地方政府提出政策倡议,解企业的燃眉之急,也令工人福利更有保障。如果工会做好了职工利益的代表者身份,在工人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代表工人的利益与公司展开谈判,那么工会不仅可以在企业存在欠薪问题时及时介入解决,也能够依靠一线工人在工作场所就对公司的经营状况有所掌握、及时沟通解决欠薪苗头,从而预防欠薪的发生。
本期报告中,CLB联络了河南省平顶山市公交工会(行业工会)、平顶山市总工会(办公室、权益保障部)、平顶山市公交车公司工会、平顶山市建设工会(办公室)、汝州市总工会、驻马店市总工会(职工帮扶中心、职工法律服务中心、女工部)、驻马店市公交城建工会(行业工会)、驻马店市公共交通公司工会(办公室)。以上分析解读仅代表CLB的立场,欢迎点击链接就访谈文字稿作出不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