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期4/6:只有工人是会员,工会才能介入维权吗?
2021年03月31日在与各地工会联络的过程中,中国劳工通讯都会询问涉事工人所在的工地、企业是否有工会,工会又是否能代表工人和企业方进行谈判?我们得到了不少类似的回答:我们工会的工作只针对工会会员;工人只能在自己单位入会,要单位建会才可以……这样的回答一下子就将还没有被吸纳到工会组织中的工人推到了一边,那些劳作于没有主动建会企业中的工人,想得到工会的帮助,变得无从谈起。
工会的主要工作之一是发展新会员。工会如果既代表会员也代表非会员维权,在帮助当事工人得到经济权益的同时,还能扩大工会影响力并增加工会会员人数,更能让各类雇主看到侵权成本远高于老实守法,从而使雇主对于侵权有所顾忌,最终达到减少侵权、改善和提升整体工人权利状况的目的。现实中,非工会会员利益遭受的侵害远甚于会员。如果工会声称只协助会员维权,或是根本不懂工会职责,或根本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不作为,只服务会员不过是借口和挡箭牌罢了。
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人刘志和自2020年6月份到西安市灞桥区锦堤路梓口村中建三局灞河隧道工程项目部做钢筋工,9月9号上午8点多在工地干活时,由于受旁边塔吊吊钢筋的影响,他的手指被压进钢筋切段机,后被诊断为开放性骨折。工地派工友老刘护理了他两天,并给了200块钱,过了三天,工地管理人员过来接走了工友老刘,又给了200块钱。自那过后,工地再也没人出现了,联络工地老板,老板也是以一句“不管”直接回绝。
9月21日晚上10点多,刘志和将自己遭遇工伤、工地老板不赔偿的经历发在微博上,第二日,中建三局项目部的安全总监就打电话给刘志和要求删除微博。几番周旋下,工地已经支付了医疗费用以及未结清的工资,但由于工地一直不愿意出具劳动关系证明,工伤赔付也就一直拖着,几个部门相互推诿,始终无法解决。
- 灞桥区总工会:“我们是针对人家工会的职工的”
在和刘志和通电话了解情况后,我们首先致电了西安市灞桥区总工会财务部和职工服务中心,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首先给我们连抛了三个“振聋发聩”的问题:
“那他是不是工会会员啊?他在他们单位入会了么?他们单位有没有建工会啊?……你得要让他去问清楚了。”
我们只好向灞桥区总工会解释,许多和刘志和一样是农民工的劳动者都没有加入工会,可工会服务的重点人群之一就是农民工,这样的情况下,工会可以出面帮他找公司去谈判协商吗?“我就问(刘志和),你是不是有没有加入工会啊,是不是工会会员啊?他说没有听说过工会。然后我问他,有没有劳动合同啊?他说没劳动合同。那我又问他有没有工伤保险啊?他说没有听说过这个。”刘志和简直是一位“三无”建筑工,如此状况下受了工伤,理应是急需帮忙的。
职工服务中心的陶昆同志向我们仔细地说明,介于工会和企业之间的依托关系,员工要加入工会,必须是企业先建会,“这是最基本的一个条件”,不然就“显然不太实际”。我们向工会强调,由于工伤认定的提出,有30天的时间限制,工人等不得,但陶昆却觉得为难,“起码他也得是工会会员吧,要不然肯定工会不好出面嘛。”陶昆同志如此执着于服务对象要是工会会员,这实在有些捉错用神。工会的存在,是要形成一股代表工人的集体力量,令广大打工人群体更有话语权,以此对资方施压,令老板们无法也不敢侵害工人权益,这才是最实际的责任。
- “项目工会建设”有无可操作性?
随后,我们与陶昆同志讨论了国家提倡的“项目工会建设”,陶昆表示自己是有听过,但灞桥区目前为止还未出现,而且“项目工会建设”在操作上的困难也是明显的——项目是临时的,工会又有属地管理这一原则,如何推进“项目工会”还是个问题。不过陶昆作为工会工作人员,为工人服务的行动意愿十分不错,答应记下刘志和的联络方式,帮忙联络、转介给劳动监察部门。
几天后,我们对灞桥区工会的职工服务中心进行回访,此次接听电话的是另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听到我们提出让工会出面,帮助工伤工人去办理工伤认定,该名工作人员表示“不归我们管啊……他不是我们的会员嘛,他应该属于啥的,县郊的吧。”工作人员解释,灞河隧道工程名字带灞河,但不一定在灞桥区,灞桥区这边可以转介该名工人的情况去工程所属辖区的工会。
讲到这里,我们不禁想起了前几日和灞桥区工会讨论过的“项目工会”。如果,灞桥区或者西安市有建筑工人的行业工会,工伤工人刘志和大概能省掉在不同辖区工会转介来转介去的麻烦;如果行业工会也能更有针对性地对建筑工地进行安全生产监督,刘志和甚至可以免于受伤……说一千道一万,工人的权益要得到保障,最关键的还是工会不能缺位,工人是否已经是工会会员绝不是决定性的。
就在刘志和工伤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前,陕西省总工会发布了《陕西省总工会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的实施意见》,这份文件光名字就长达49个字,但通篇不知所云,什么“工作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做到深入学、系统学、反复学,常学常新、真学真信”,敢问这些云里雾里的空洞口号,能对工会的日常工作起到哪怕一丁点的作用吗?习近平讲过,“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这样的标准才是工会行动应该秉持的依据。
因此,财务部工作人员在拿起电话时,不假思索的连环三问——“那他是不是工会会员啊?他在他们单位入会?他们单位有没有建工会啊?”——工会不应该拿来问我们,更不应该拿去问工人,而应该问自己。
2020年“双十一”前夕,全国多地出现快递员罢工,不少网民在社交媒体上表示,因为自己的快递多日未送达,才了解到自己家附近的快递员罢工了。在福州市仓山区,圆通速递橘园洲分部的十余名快递员被拖欠了几个月的工资,金额从数千元到一万多元不等。福建电视台的新闻报道称,该分部的加盟商拿钱之后跑路。加盟站点的负责人因经营不善、携款走人,已成为2020年快递行业欠薪的主要原因之一。
- 工人只能通过单位入会,工人入会途径大大受限
就圆通快递员欠薪事件,我们联系了福州市工会的组建部。组建部告知圆通快递在福州是有工会的,但具体到某工业区是否有工会,尚需时间查询。工作人员表示,这类涉案的加盟商,下面的快递员通常是没有加入工会的,而且福州市也没有快递员行业工会,尽管工会已经在规划中,但暂时还没有建起来。由此看来,此次欠薪事件中的工人们铁定不是任何一个工会的会员。
我们对组建部进一步询问,如果单位不建会,快递员该怎么加入工会呢?对此,福州市工会组建部表示确实很困难,但的确没有办法解决加盟商旗下的快递员入会问题。该名工作人员多次强调工人入会这件事,工人只能通过单位入会,不能个人入会。即便是以后建起了快递员行业工会,也是要单位先有工会,再组成行业工会。由此可见单位建会,是把工人吸纳进工会组织的必要一环。但正如该名工作人员自己指出的,服务于加盟商的劳动者往往没有入会,加之加盟商的运营市场不规范,主动建会的可能性极低,因此,在现行的通过单位入会的组织模式下,加盟站点的工作人员几乎是不可能成为工会会员的。
- 只能协助已是会员的职工,工会的服务范围必须扩大
当我们说到工会能否代表工人与快递公司进行谈判时,工会表示这取决于职工是否加入了工会。如果没能加入工会,工会师出无名,只能建议职工去找劳动监察等政府部门,或者直接走法律途径。一言以蔽之,工会对未入会的工人爱莫能助。而且,只要企业不主动提出建会要求,工会也没有途径让这些职工们入会。
在第二天的回访中,福州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的工作人员又明确表示,快递公司建立了工会之后,具体某个营业部是不是能够组建工会,需要看老板和员工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员工没有劳动合同,或者只是兼职模式,基本上是很难加入工会的。顺丰速运就是一个正面的例子,因为该公司基本上是直接聘用快递员,只要是公司员工愿意,都可以加入工会。
福州市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坦言:“这跟企业本身他的模式、还跟企业老板的观念也有关系。”虽然福州市在想办法怎么组织这些零散的快递员加入工会,但目前为止还是一个难题。看着这一层又一层的入会条件,我们不禁也为广大的快递员群体无法得到工会的援助而担忧。
因此,我们认为工会不应囿于职工是否拥有工会会员的身份,试想在兼职、加盟、灵活用工普遍的快递行业,无法加入工会并非一日就能解决的问题,那在成功入会之前,这批快递员就要始终在缺乏工会保护的情况下,终日奔波在城市的日晒雨淋之中吗?若工会真的是工人利益代表者,职工是否入会的身份问题,绝不是阻挡工会奔向利益受损工人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