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期 第3/6个案例: 青岛公路意外3名工人死亡
2020年07月13日工人事件中,工会在哪里?
安全事故:2020年3月20日20时25分许,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双元路拓宽工程项目当晚收工后,发生意外事故,导致3名工人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两个地方总工会
——城阳区总工会(办公室,生产部)
——青岛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基层工作部)
地方总工会对安全事故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城阳区总工会办公室、生产部及青岛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基层工作部,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城阳区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不了解情况,建议联系生产部。生产部对发生在本地的3人死亡意外事故有所了解。生产部工作人员表示,工会有到现场参与事故调查。不过事故仍然在调查当中,具体结果要联系应急局。对于其他问询,工会表示不作对外答复,需要联系上级工会转达。
青岛市总工会对发生在本地的3人死亡意外事故也有了解。生产保护部工作人员表示,市政府就意外事故成立了调查组,工会有参与调查,目前调查已经初步结束,安抚工作完成,赔偿完毕。
城阳区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青岛市总工会的行政化、机关化改善良好。
增“三性”方面:
从城阳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从青岛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值得赞扬的是,对于发生在本地的工程意外造成3人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城阳区总工会和青岛市总工会均有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城阳区总工会对于工会如何监督安全生产事故答复并不清晰。区工会生产部承认工会参与了本地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但指事故还在处理阶段,并要求我们联系应急局了解具体情况。对于该企业是否存在工会的询问,城阳区总工会表示“工会不对外答复。”城阳区总工会对外界的询问过于敏感,以一种类似于做保密工作的心态应对对工会履责的问询。这种敏感心态对工会改革的负面影响非常严重。带着这种心态,工会工作人员便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接受问责和监督。
青岛市总工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但对于工地安全生产监督的具体落实状况并不了解,事故发生后也没有对企业工会和相关工会人员追责。青岛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提出,3人死亡属于较大事故,因而市政府组成的调查组“工会可以参加”。工会认为,事故已初步调查完毕,工人家属得到安抚,赔偿到位,“赔得比正常还要多呢”。但对于事故原因,工会却说不清楚,认为是各种原因造成。
青岛市目前对组织建筑工人加入工会的尝试令人耳目一新,不过,组建工会和工会监督安全生产的基础职能之间仍然是脱节的,部门之间也互不了解其他部门的工作情况。对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工地工人有没有加入工会,青岛市总工会并不清楚该项目工地有没有成立工会,因为公司不在青岛注册,建筑工人也不是青岛人。生产部表示,自己只负责经济竞赛和搞调查,组建工会事务要去问基层工作部。基层工作部则介绍了青岛市正在尝试多种方式组织建筑工人工会——用人单位、用工单位、街道社区工联会分别建立工会,同时提出项目工会不可行,按照属地建立工联会更可行。如果建筑工人从一个项目到另一个项目,只需要办理转会即可。我们希望,青岛市组织建筑工人入会不仅仅停留在新增多少工会、提升多少覆盖率的数字游戏,而是要进一步与集体谈判、监督生产结合起来,工会代表更多工人的利益。
工会改革建议
- 建议青岛市工人应该主动找工会,一是有事找工会求助,二是进场开工前找当地工会申请加入工会,得到工会会员的保障。
- 建议青岛市总工会尽早将工会安全生产监督履责作为事故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与事故相关的工会负责人和工会工作人员进行追责。
- 建议青岛市总工会成立建筑业行业工会,由工会代表会员(工人),通过集体谈判,确保省内所有工地,雇主必须先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为工人登记缴纳工伤保险,工人才能进入工地开工。
- 2018年10月29日习近平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讲话时强调,要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建议城阳区总工会工作人员应该秉持接受监督的态度,对所有涉及工会作为的询问都应该尽量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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