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第6/8个案例:德州亚明照明公司工人讨薪
2019年08月13日工人罢工了,工会在哪里?
罢工事件:2019年3月22日,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山东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工人拉横幅讨薪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一个地方总工会
——临邑县总工会(办公室)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山东德州市临邑县总工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办公室一位新来的工作人员不了解发生在本地的照明科技公司工人讨薪事件,工作人员建议联系法律部,但当天办公室只有她一个人上班,其他人据称都在家里。
其后另一名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也不了解欠薪事件,但指企业工会应该能够解决问题,反而认为在网上发的帖子真假存疑。
临邑县工会只提供一个对外接待电话,有需求的工人难以联系到工会相应的部门问询。
临邑县总工会的“行政化”仍然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临邑县总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亚明照明科技公司多次讨薪的工人在集体行动之前和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
亚明照明公司工人以集体行动而不是依靠工会维权,反映基层工会工作失效。据临邑县总工会称,企业工会“成立得挺齐全,制度落实得很到位”,但工人仍然越过工会、通过拉横幅来讨薪。基层工会的不作为,导致劳资纠纷发生时工人仍然选择以集体行动的方式表达诉求。
临邑县总工会没能做到习近平要求的“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就发生在本地的照明科技公司工人多次讨薪事情,工会毫不知情,“没有职工上门来反映这个问题”。 面对侵权案例,工会坐等工人上门,而非主动参与。工会工作人员同时强调,被侵权的工人应该一级一级协商,最后才找县总工会。这种作风实际上阻碍了工人向县工会求助,也令临邑县总工会远离劳资关系前线。
临邑县总工会工作人员把工会当做劳资以外的第三人,而非劳方的利益代表者。工会认为劳资纠纷只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走劳动仲裁,工会可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与此同时,临邑县总工会坚持企业工会在案例中“肯定起到了作用”,相信企业工会“能够控制事态”、可以解决问题,提及临邑县总工会的各项任务均已完成。但是,这一家企业的工人没有找基层企业工会,也没来向上级工会求助。工人没找工会,工会也不知道这件事,种种现象令临邑县总工会的说法可信成分大打折扣。
最后,假设是当事工人打的电话,他们知道临邑市总工会的存在、了解工会的职能、也非常清楚知道习近平要求“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但是,打完这通电话以后,工人可能就会心灰意冷,再回来找工会的可能性不大了。
工会改革建议
- 建议临邑市工人,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第一时间去找工会,要求工会代表工人并维护工人的权益。
- 建议临邑县总工会,当基层工会失去工人的信任时,作为上级工会,应该协助工人对基层工会进行问责。
- 建议临邑市总工会,走进劳资冲突前线,在介入劳资纠纷的实践中,培养“三性”,锻炼工作能力,成为工人权利的捍卫者和利益的代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