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改革观察与促进 第五期 湖北省 (第2/5个案例)
2019年05月15日工人罢工了,工会在哪里?
罢工事件:2018年12月6日,湖北省宜昌市,融创融公馆在建工地拖欠工资,工人堵门讨薪被捕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2个地方总工会
——宜昌伍家岗区工会(服务中心、组建部)
——宜昌市建筑行业工会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宜昌市伍家岗区工会和建筑行业工会。两个地方的工作人员均接听了电话,工作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伍家岗区工会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对于发生在本地的工人讨薪事件有所了解,并能认真接待外界就工人事件及工会工作的各方面查询。对于不了解的信息,伍家岗区工会还通过查找资料和联络相关负责人来迅速提供相应的答复。伍家岗区工会工作人员的机关化、行政化改善良好。
宜昌市建筑行业工会不了解发生在本地的工人讨薪事件。建筑行业工会的“机关化、行政化”仍较严重。
增“三性”方面:
从宜昌市伍家岗区总工会及宜昌市建筑行业工会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我们没有感受到对工人的阶级感情(欠缺政治性),没有感受到工作人员对工人实际工作生活状况的了解(欠缺群众性)、没有感受到工会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意愿代表工人通过谈判维护和争取权利(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宜昌市融公馆建筑工地工人被拖欠工资后找了工会,工人知道工会的存在,而且对工会有所期望。看起来,伍家岗区总工会在工人中做了一定的工作。
本次事件发生前四个月,2018年8月,融公馆工地的工人便因被拖欠工资而向工会求助,伍家岗区工会也从中进行了协调,但是“没有协调下来”。工会并未以此为契机探索工会工作的其他可能性,比如,协调劳动行政部门向项目部施加压力,同时组织工地更多工人加入工会,壮大工会的组织力量。反而却建议工人走司法程序,并认为工会的任务到此为止已经完成。
也就是说,宜昌市伍家岗区总工会仍然视工会的角色为劳资以外的第三人,而非劳方利益的代表。
伍家岗区总工会说“我们这个工地都在我们宜昌市这边建委统一管,我们所有建筑工地都在建委这边统一的”。宜昌市建筑行业工会却说,“宜昌工会,都是属地管理。他属于伍家区,就属于伍家区工会管理。不是我们这里。”伍家岗区总工会组建部和宜昌市建筑行业工会,都认为组织建筑工人入会的责任在对方,在伍家岗建筑工地上打工的工人加入工会有多难,可想而知。
很多地方工会工作人员在谈话中,“属地管理”是一个经常出现的词语。另一个经常出现的词语是“要问上级工会领导”。也就是,涉及问责的时候,就“属地管理”了;涉及改革创新有可能冒风险的时候,就要等上级领导决定了。工会工作人员带着这样的心态参与工会改革,效果难如人意。
难怪,工会改革从2015年启动,到现在三年半过去了,在宜昌市伍家岗区,该由区工会还是由建筑行业工会出面组织工地上干活儿的建筑工人入会,仍然不清不楚。
此案中的工人主动寻求工会的帮助,这种做法值得推广。当事人希望工会能够代表工人,与管理方通过谈判争取合法权益。这本来是区总工会进入工人促成基层工会代表工人进行集体谈判,探索工会改革工作方法和路径的良机。但区工会却把这一事件弄成了一个司法诉讼案件。既错失良机,又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
工会改革建议
- 建议宜昌市伍家岗区工会工作人员,将来如果有工人前来寻求帮助,要主动代表工人,不要过急的让工人进入司法诉讼。
- 建议宜昌市建筑行业工会工作人员走进当地的建筑工地,直接组织建筑工人加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