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改革观察与促进 第四期 四川省 (第7/8个案例)
2019年03月29日工人罢工了,工会在哪里?
罢工事件:2018年11月27日,四川省绵阳市,绵阳鑫明达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工人讨薪被打
致电详情:
我们致电给两个地方总工会:
——绵阳市总工会(经济部、办公室、法律部)
——涪城区总工会(工会综合部、组织部)
地方总工会对罢工事件的参与:
工会改革:去除“四化”和增强“三性”
去“四化”方面:
我们联系到绵阳市总工会及涪城区总工会。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态度不错,“贵族化”改善良好。
绵阳市总工会及涪城区总工会对于发生在本地的工人罢工事件均不了解。
绵阳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将此事推给办公室,办公室又推给法律部,法律部的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今天才过来也不知情,而后提供了法律部部长电话,但该电话无法接通。绵阳市总工会的行政化、机关化仍较严重。
涪城区总工会组织部立即查询工会登记资料,发现该企业并无成立工会。
涪城区总工会的行政化、机关化改善良好。
增“三性”方面:
绵阳市总工会及涪城区总工会仍然欠缺政治性、欠缺群众性、欠缺先进性。
观察和印象:
科技公司工人在集体讨薪维权之前以及过程中,都没有向工会求助。
绵阳市总工会对发生在本地的工人事件毫不知情,从经济部到办公室再到法律部,工作人员都习惯性地往其他部门推。
涪城区总工会工会综合部及组织部都没有听说过发生在本地的鑫明达欠薪案。
涪城区总工会组织部对工会组织的“政治性、群众性、先进性”并不了解,因此仍然沿用由企业雇主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方法成立工会。“老板不愿意的话,里头工作就不好做”。
没有成立工会的企业发生了侵权事件,区工会组织部却看不到这是工会组织工人的良机,反而认为工人应该去找维权部门。当讨论到工会是否可以通过进入企业去组织工人入会来避免拖欠工资,蒋部长认为“这个可能性不大”。听起来,在工会组织部长看来,组建工会与协调改善劳资关系、预防工人权利遭受侵害无关。
涪城区总工会把工会视为劳资以外的第三方,而不是劳方利益的代表者。工会综合部的工作人员说,“一般来说我们这边就是通过人社局,他有专门的一个监控的一个网站……然后如果有,如果有相关的啊,比如说像工会,如果需要工会介入的,那么工会就会介入到这个案件里面进行调查,然后跟那个人社局一起来做这个事情。因为工会没有执法权……人社他们有执法权。我们可以通过跟他们衔接,然后一起来处理这些案件。”
涪城区总工会向工人提供的终极协助是免费法律援助。当谈到既然政府司法部门已经提供了法律援助,工会为什么还要提供同样的服务,工会人员也承认“效果应该是一样的,只是说这个费用解决的问题。”
工会改革建议
1 建议涪城区的工人如果权益受到侵害,一定要去找工会。
2 建议撤销绵阳市总工会。
3 建议涪城区总工会改变由企业雇主启动建会、工人被动入会的工作方法。投入更多资源组成全职工会组织员队伍,直接进入工作场所,组织工人入会。
(以上分析解读仅代表CLB的立场,欢迎点击链接就访谈文字稿作出不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