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工艺总厂工人被非法解雇案仲裁开庭 [1]
2015年02月04日2月2日,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仲裁庭和祖庙街劳动仲裁庭分别开庭审理了佛山工艺总厂(又名佛山同心首饰厂)35名工人因要求公司进行集体谈判而被厂方非法解雇的案件。
当天上午,禅城区劳动仲裁庭审理了其中32名因参与选举工人代表被厂方非法解雇的案件。公司的代理律师称,其中6名工人被解雇是由于旷工而被解雇,而另外26名工人并没有被解雇,而是因为他们违反不准带手机进入厂区的规定,所以被禁止入厂。
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的段毅和孟凡琦是该案中工人们的代理律师,他们在庭上称,在去年11月工人们质疑厂工会合法性之前,厂方从来没有实施过进厂禁止带手机的规定。而就在几个月前,工人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工人代表跟厂方谈判,并签订了集体谈判协议书,其中有保证不对工人打击报复的条款。孟凡琦称:
去年11月20日,工人们要求改组现有的厂工会、重新选举工会主席,并向佛山市总工会,广东省总工会等上级工会发函,邀请其介入指导工作。但原定于11月27日召开的会员大会,却被厂方雇佣的数十名保安阻止。
后来工厂直接把工人锁在厂外,声称根据工厂规定,携带手机的工人不可进入厂区。但据工人称,这条规定此前并未被实施过。而更过分的是,厂方从未没有征询过工会和工人的意见就擅自执行了该规定。从始至终,厂工会都无动于衷,而多名工作十数年的工人都称不知工会主席是谁。
段毅律师随后指出,这26名工人被拒进入厂区差不多有两个月,因此即使没用经过正常的程序,他们也应被判定为被工厂即时解雇。
“而对于那6个已经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工人来说,”段毅说。“厂方提供的证据表明,厂工会已经同意解雇这6名工人,但我想问的是:工厂有工会吗?谁是工会主席?这6名工友是工会会员吗?我们如何确定工会签章的真实性?”
厂方的代理律师称其对工会事宜皆不清楚。段毅继续质问:
所以你们出示的证据是由一个连你们自己都不清楚的组织认可的?我在此提请仲裁庭对厂工会是否存在和其合法性展开进一步调查,因为工人们是因为参加了工会活动而被解雇,而工人你们对于召开此工会活动已经提前告知了各级工会。
当天下午,祖庙街劳动仲裁庭又开庭审理了祝新华,郑洪双和钱森华三名工人代表诉佛艺工厂因其组织工人与资方集体谈判而对其打击报复并将其解雇一案。
祝新华等三人于11月25日,也就是工人代表大会召开的两天前被解雇,理由是“从事不当活动,旷工,怠工”。而这三名工人代表称,9月双方通过集体谈判签署协议之后,厂方只给他们非常少的原材料,以至于他们根本没有办法开工。
段毅在下午的庭审中更利用厂方上午出示的证据反过来驳斥其解雇三人与其代表身份无关的观点。厂方在描述其于11月27日拍摄的一段的视频时,称这三名工人代表“躲在楼顶指挥工人”。段毅律师回应称,既然你们作出了上述指控,又怎么能说解雇这三人和他们身为代表一点关系都没有?
仲裁庭并未当庭宣判。段毅律师总结当天的两起案件,说道:
仲裁只是众多程序中的第一步,我们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这可能是历史上第一次这么多工人因参与工会活动被解雇,并依据《工会法》争取自己的权利。我非常欣慰看到中国工人在这些年来的成长和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