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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哥士比鞋业劳资纠纷案仲裁开庭 [1]

2014年07月28日

7月25日,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横岗仲裁庭开庭审理了深圳哥士比鞋业73名工人在参与罢工后被解雇的案件,大约100名左右的工人、劳工维权人士等到场旁听及声援。

工人们的代理律师段毅

哥士比鞋厂位于深圳横岗189工业区。今年5月,厂方宣称要“转型升级”,需要进行更改厂名、法人代表等一系列变动。工人们担心此次“转型”会影响长期服务补偿金及社保、工资等,要求与厂方进行谈判,但遭到厂方拒绝。5月26日,该厂五、六百名工人进行了罢工。

此后,厂方分批解雇了109名工人。7月17日上午,一名49岁的女工从四层楼高的生产车间跳楼身亡。1天之前,她刚刚收到了解雇通知书。

该厂73名工人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请求,要求恢复工作。工人们的代理律师段毅说,根据中国的《工会法》,如果发生罢工,厂方有必要处理工人的合理诉求。但在该案中,厂方不但置工人想要进行谈判的诉求于不顾,而且解雇了厂工会的副主席骆祥训。

骆祥训也在仲裁开庭时到场作证,他称厂方管理层在想方设法削减员工人数,尤其是想解雇老员工,并且不想支付补偿金。而这次罢工恰恰给厂方提供了这样做的机会。

哥士比鞋业方面的律师辩称,厂方是在和工人进行了无数次地谈判,尝试让工人复工失败后才解雇工人。有一些工人在旁听时高喊,“这是一派胡言!”

一位叫刘新华的工人说:“厂方管理层从没有想过要和我们谈判,那些被解雇的工人许多都是工会成员和那些在罢工中表现活跃的工人。”

段毅称,厂方只是在厂内贴出了一些让工人复工的公告,不能被视为有足够的善意想要谈判。而且厂方律师称解雇工人是符合中国法律和公司规章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他指出,厂方律师引用的条款仅适用于缺勤的工人个人行为,而无法适用于工人集体,尤其是他们之前还要求与厂方进行谈判。

庭审最后,段毅表示工人愿意庭外和解,厂方的律师称也将考虑工人提出的和解条件。

仲裁委员会有可能于未来两周内对该案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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